【部门文件解读】关于《泰安市市级体育产业项目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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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市级体育产业项目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市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印发了《泰安市市级体育产业项目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一、《管理办法》出台背景 2019年9月,市财政局、市体育局联合印发《泰安市市级体育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五年。面临文件即将到期的情况,为了保证政策和工作的延续性,更好发挥体育产业在满足群众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增加社会就业、拉动经济增长等方面的作用,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同时,结合近年来国家和山东省关于促进发展体育产业的有关要求,以及泰安体育产业发展实际,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起草并印发《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宣传管理办法》《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突出重点、择优扶持、科学规范、注重绩效”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级政府、社会资本、体育市场主体等支持我市体育产业发展。 三、《管理办法》重点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五大块,包含总则、扶持范围和方式、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附则,分别对申报范围、扶持标准、申报要求、评审程序和资金管理与使用要求等内容进行了明确。本办法的重点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明确了扶持范围 《管理办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了资金扶持对象主要包括:支持争创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等省级及以上荣誉的单位,支持品牌赛事发展,支持体育制造业做大做强和提档升级,支持体育服务业发展以及支持市政府、体育部门举办、承办或研究确定需要支持的其他体育产业项目。 2. 明确了申报条件 《管理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了申报引导资金的条件是: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我市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我市从事体育产业经营活动的企业;申报企业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业务团队,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财务制度健全,运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申报项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符合我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项目绩效目标明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已实施或已具备实施条件。 3.规范了申报审批流程、绩效管理 《管理办法》第十条至第十四条从申报审批流程到绩效管理等几个方面,规范了专项资金申报、审批、拨付的具体流程。 四、办法的显著特点 1.立足于我市体育产业现状。在出台《管理办法》前,仔细调研我市体育产业发展情况,从各体育市场主体的根本利益出发,针对产业发展的难点、痛点,结合对体育产业独特环境和实践需求的分析研判,制定了符合未来我市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管理办法》。 2.扶持重点得以突出。引导资金重点支持具有发展潜力、市场前景好、带动作用强的项目,且一家企业可以申报多个项目,评审时按照评分细则进行项目排名,避免“雨露均沾式”发放,保证引导资金对于好项目的精准“扶强”。 3.公平性能够得到保障。在《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引导资金从申报、审批到拨付资金,所有程序均公开透明。聘请专家或组织第三方机构,确保评审流程和标准的公平性与准确性;对项目的绩效运行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公正性,且具有灵活性,能够根据产业发展和市场反馈的动态进行及时调整。 五、推动办法落实的主要措施 1.政策宣传与解读。《管理办法》出台后,市体育局立即与有关单位,特别是与各体育市场主体进行联系,展开政策宣讲解读,回答企业疑问,并着手制订《政策解读》,提高政策的认知度和影响力。 2.完善配套措施。出台评分细则和申报通知,明确资金申请、审批、拨付、监督等具体环节的标准和要求,确保《管理办法》的可操作性和执行性。 3.持续优化更新。根据我市体育产业发展态势和市场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管理办法》,使之更加贴近实际需求,提高其时效性和适应性。 解读人: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孔凡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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