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泰山冠军”中国泰山登山系列大奖赛竞赛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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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冠军”中国泰山登山系列大奖赛 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 山东省体育局 山东省旅游局 山东电视台 泰安市人民政府 二、 承办单位: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泰安市体育局 泰安市旅游局 三、 竞赛日期:2010年4月至2010年9月。其中月赛为: 4月10日、5月8日、6月5日、7月3日、8月8日;季赛为6月26日;总决赛为9月7日。共计7个赛次。 四、 竞赛地点:山东省泰安市泰山 五、 参加人员: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有关单位的登山爱好者。 六、 年龄规定: 男女分别为18----50周岁。 七、 录取名次及奖励: 总奖金设一百八十万元。年度总决赛奖金为八十万元。 月赛录取前100名,季赛录取前100名给予积分。月赛男女录取前100名,季赛男女录取前100名,给予现金(或物质)奖励;年度总决赛男女分别录取前60名给予总额为八十万元的奖励。奖金(人民币)见附表一。 八、 比赛路线:
九、 竞赛办法: 1、每次比赛运动员限2个小时内到达终点,超时不予计算成绩和排列名次。 2、大会组委会对参赛运动员按照国家反兴奋剂条例进行检查。年度总决赛男、女运动员前6名必须接受检查;其他赛程抽检。如尿检检测出参赛运动员呈阳性,将按照国家反兴奋剂条例严格处罚。 3、参加季赛资格:至少参加两次月赛并且总积分在前一百名的选手。 4、参加年度总决赛资格:①月赛年度总积分在前八十名的选手。②季赛前一百名的选手(二者不重复累计。出现重复,以名次列前者计;出现名次并列,以季赛名次计算。)。 5、月赛、季赛积分不带入年度总决赛成绩,以总决赛比赛成绩排列出年度总决赛名次。 6、季赛由泰佛路—环山路路口至桃花峪景区全程20公里。 7、总决赛于每年9月份与“全国全民健身登泰山比赛”同步进行,原每年度的“全国全民健身登泰山比赛”照常进行。年度总决赛颁奖仪式在兴奋剂检测结果出来后举行。 8、月赛、季赛比赛结束后兑现当次比赛资金 9、月赛、季赛积分分值见附表二。 十、报名 1、各队参赛运动员以省、直辖市、自治区为单位,按年龄规定报名参赛,人数不限。受国家反兴奋剂条例处罚期 内的运动员和受国家法律处罚期内的人员不允许报名参赛。 2、各队于赛前每月20号将报名单传真至泰安市体育局训练科:0538-6289307,或发电子邮箱至:dengshanjie@126.com。联系人:王冬梅 。 十一、报到 各队于赛前一天报到,现场采集运动员照片,统一制作运动员证件。报到时交验赛期内有效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单。证件不全者,大会不予编排参赛。 十二、大会组委会为参赛运动员免费提供进山门票。其他费用自理。 十三、大会组委会统一选调仲裁委员会、裁判员。 十四、大会组委会投保体育赛事组织险。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归大会组委会。
“泰山冠军”中国泰山登山系列大奖赛 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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