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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体字〔2024〕10号 关于印发“青春永驻”泰安市第四届老年人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5 00:00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网站管理

各县(市、区)教体局、老体协,各功能区体育主管部门、高新区、新汶矿区老体协: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的实施,充分发挥体育在丰富老年人体育健身、文化娱乐、旅游交流、养生保健中的功能作用,展现老年体育健身的丰硕成果和老年人的康乐风采,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构建“党政主导、部门尽责、协会组织、社会支持、重在基层、面向全体”的老年体育工作格局,促进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事业的发展。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体群字[2015]155号)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定于2024年4月-5月期间,举办“青春永驻”泰安市第四届老年人运动会。现将竞赛规程总则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做好备战及组队参赛工作。

  附件:“青春永驻”泰安市第四届老年人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泰安市体育局

2024年3月25日

  附件:

“青春永驻”泰安市第四届老年人运动会

  竞赛规程总则

  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坚持重在参与、重在健康、重在交流、重在快乐、重在安全原则,加快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引领老年人保持良好精神风貌,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实现泰安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保证各项竞赛活动安全、有序、顺利进行,制定本竞赛规程总则如下:

  一、主办单位

  泰安市体育局

  二、主管单位

  泰安市老年人体育活动服务中心

  泰安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三、承办单位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 

  四、主题口号

  “青春永驻”

  五、时间、地点

  2024年4--5月,在泰安市举行。

  六、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教体局、老体协,各功能区体育主管部门、高新区、新汶矿区老体协组队参赛。

  七、项目设置

  本届运动会设健身球操、太极拳剑、广场舞、健身气功、空竹、棋牌、东岳太极拳7个比赛项目。东岳太极拳、健身操、太极功夫扇、广场舞、健身气功5个展示项目。

  八、竞赛办法 

  (一)各项目比赛均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并结合老年人特点制定的各项目具体竞赛规定执行。

  (二)竞赛项目报名参赛队数不足3个队(含3个队),单项人数不足4人(含4人)者,该项目自动取消。

  (三)要加强赛风赛纪教育,对违反赛风赛纪的,要严肃处理。

  九、参赛资格

  (一)以单位组队参赛,每队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参赛运动员可兼教练员。

  (二)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有正式户口的中老年人,男55周岁至70周岁,女50周岁至70周岁。个别项目可根据项目特点适当放宽参加年龄(以单项规程为准)。

  (三)参加老年人运动会人员应是本人自愿、亲属支持。

  (四)派出单位须对参赛人员的年龄和资格进行审定。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五)各项目赛事组委会对在报名或参加比赛中违反资格规定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加资格及所在代表队已获奖项。

  十、比赛名称

  比赛名称统一为 中国体育彩票“青春永驻”泰安市第四届老年人运动会XX比赛,各单项比赛如有其他商业冠名,可将冠名单位名称放在“XX比赛”之前。

  十一、录取与奖励

  (一)大会设团体优胜奖、优秀奖、个人名次奖,根据各单项具体竞赛规定执行。

  (二)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各单位参加比赛项目满足6项以上,经组委会综合评审确定)。

  十二、裁判员

  各竞赛项目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

  十三、仲裁委员会

  各竞赛项目设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市体育局选派。

  十四、经费

  (一)政府购买服务经费按规定用于赛事活动专项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各代表队食宿由大会负责,不收取报名费。

  (三)参赛人员交通费、保险费、体检费、服装费等由组队或派出单位(个人)负责。

  (四)各项目比赛选派竞赛官员、仲裁、裁判的差旅费、食宿费和酬金由大会承担。

  (五)各项目经费使用报告、秩序册、成绩册、工作总结(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由项目责任单位于赛事结束15日内提交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老年体育科。

  (六)市体育局将各项赛事市场开发权授予各项目承办责任单位。

  (七)市场开发所得款物,优先补贴和保障赛事运行。

  (八)各项赛事及各参赛运动队冠名及着装广告等必须符合各项目单项竞赛规程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

  十五、工作要求

  (一)赛事严格执行一赛四方案,逐一排查场地保障、器材配置、交通食宿、现场秩序等各个安全隐患风险点,认真制定赛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预案,将责任落实到专人。严格执行赛事《竞赛规程》各项规范标准要求,统筹做好参赛办赛保险购置、裁判人员配置等各项赛事保障工作,确保赛事活动安全顺利举办。

  (二)参加赛事的运动员个人意外险由派出单位负责,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符合相关要求,并在参赛前填写“个人声明”由派出单位留存。派出单位填写“承诺函”,报到时提交给主办单位存档。大会除按竞赛规程为比赛提供必要的医务保障外,对重大意外伤害事故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六、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各参赛单位按照各单项规程规定将报名表(电子版)分别报泰安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老年体育科和承办单位。

  老年体育科  联系人:侯冰  15065802266

  邮箱:tx6289319@163.com

  (二)报到

  1、各代表队按单项规程规定的时间到赛区报到。

  2、报到时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保险原件、参加泰安市第四届老年人运动会派出单位填写的“承诺函”。

  十七、其他要求按照各项目单项规程执行。

  十八、本竞赛规程总则由大会组委会负责解释。

  泰体字〔2024〕10号“青春永驻”泰安市第四届老年人运动会总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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