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泰安市中小学生进行体质监测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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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泰安市中小学生进行体质监测的通知
各县(市、区)体育局、教育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8号)精神,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意见》(泰政办发〔2011〕35号)、泰安市体育局、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对泰安市中小学生进行体质监测的通知》(泰体字〔2011〕69号)要求,经泰安市青少年体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定于2012年11月中下旬由市体育局、市教育局联合组织对全市中小学生体质达标情况进行第二次抽测。本次测试采用随机抽签的形式,在市直及各县(市、区)市级以上规范化高中、初中、小学中至少各抽查一所学校,每所学校至少抽查一个班级,其中从去年抽查的学校中至少抽测一所学校。监测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执行,具体监测办法及分值见附表,具体标准请登陆“泰安市体育局”网站查询。 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是全民族的大事,从去年抽测情况看,形势很不乐观,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部分县市区、学校对学生体质监测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未按要求建立起完善的学生体质监测记录体系,在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指导学生进行体育锻炼方面做得还很不够。监测结束后,今年1月以市青少年体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将抽测情况逐县(市、区)逐校进行了反馈,并要求各县市区、各学校站在国家和民族兴衰的政治高度,高度重视青少年的体质和健康成长,认真总结分析中小学生身体健康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采取综合措施,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希望各级各学校要以本次监测为契机,建立健全青少年健康体质监测、监督和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真正把健康素质作为评价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指标。本次抽测结果将作为评价各单位青少年健康素质状况的重要依据和对该学校及班主任、体育教师的考核评价内容,通报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体育局、教育局及学生家长,同时继续纳入市对县(市、区)教育综合督导评估指标。对去年抽查的学校要对照两年的结果,对学生体质无明显改观,甚至指标下降的学校,对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并进行通报批评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相应的责任。
附件:1.泰安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与分值 2.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部分项目测试方法
二0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 2012年泰安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与分值
附件2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部分项目测试方法
身高标准体重:根据年级、性别,找到对应的评分表,使用该表查出相应指标所处的档次及其得分。如果个别学生的身高(太高或太低)在表中查不到时,可按下列方法折算后再查表。 当学生身高高于表中所列出的最高身高段的上限值时,实测身高 减去与上限值的差值,身高每高1厘米,其实测体重需减去0.9公斤,再查表确定分值。 肺活量体重指数:肺活量体重指数=肺活量(ML)÷体重 《标准》规定计算肺活量体重指数时,肺活量的单位为毫升,测试时保留整数;体重的单位为公斤,测试时保留1位小数,计算出指数后,舍去小数,用整数查表评分。例如肺活量指数为58.6,按58查表评分。 投沙包:沙包重量250克,原地从肩上方投出。 50米跑:站立式起跑,穿胶鞋,以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数按非零进1原则进位,如10.11秒读成10.2秒。 掷实心球:球重量为小学1千克,中学2千克,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掷出。 足球运球:长度40米宽度15米以上平整场地。测试距离30米,起点至第一杆距为5米,各杆间距5米,共设5根标志杆(杆高1.2米以上)。 测试方法:出发口令发出后计时,运球依次以S形绕5根标志杆达到终点线时计时结束。每人可测试两次,以最好的一次记录成绩。 出现以下行为测试成绩无效:抢跑,漏绕标志杆,碰倒标志杆,人或球出测试区域,未按要求路线完成。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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