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泰安市体育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方便群众知情和监督。

1.主动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确保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快捷。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方面,发布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情况,体彩公益金分配使用情况、运动员等级认定以及公开招投标等公告公示情况等。2023年,泰安市体育局网站信息公开目录更新704条、发布新闻动态127条、概况类信息7条,“泰安体育”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698条。

2.依申请公开。2023年,泰安市体育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办理完结,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按照有关规定,本年度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的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大力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局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抓好网站建设和管理,严格遵循“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政府信息在正式公开前,进行严格审核。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公开功能和用户体验,打造栏目更加清晰、页面更加美观、模块更加简洁的政务公开主平台。积极利用泰安市体育局网站、泰安体育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工作动态,使广大社会群体能够及时了解体育动态。

5.监督保障。明确工作责任,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及时将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之间的关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3年市体育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一是可公开信息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问题公开少。二是政策解读质量和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解读质量不高,解读形式较少。

(二)改进措施。一是不断强化工作职责,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干部培训,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各科室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丰富政策监督形式,政策出台后,及时将政策和解读材料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围绕重要政策举措和重点数据指标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解读,使群众了解政策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我单位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市体育局严格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2023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台账》,不断丰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体育政策解读,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今年,我局共办理建议提案4件,其中,人大建议2件(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4号、第71号建议),政协提案2件(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94号、第218号),主要涉及加大对农村文体设施和娱乐场所的建设,丰富农村群众的文化生活、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经济平稳向好发展、大力发展泰安山地户外运动产业、完善泰安市内部分公共体育场地及设施等内容。我单位吸收采纳4条,不予采纳0条,吸收采纳率100%。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代表委员满意度均达100%。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扩大公开渠道,提高赛事活动知晓率。除了在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赛事活动外,还通过邀请媒体参加赛事活动筹备会、“智慧体育”服务平台公布体育活动等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在全社会普及赛事活动,倡导科学健身理念,普及全民健身科学知识。“智慧体育”服务平台设泰安市体育人才、体育赛事、志愿服务等板块,实现了体育信息资源共享互通、体育服务一键直达。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公开,营造良好基层体育健身氛围。通过创新打造“体泰心安”全民健身品牌,努力让群众实现“从健身到健康,从体泰到心安”的终极健身目标,全年持续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设立“提升体育工作群众满意度”专栏,主动公开各项赛事活动、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基层体育服务等重点领域相关信息。“泰安体育”公众号也在原来栏目的基础上,增设“亚运泰精彩”“乡村体育四赛”等栏目。

三是强化政策解读,普及健康体育知识。在进行体质监测、各类健身指导活动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普及健康体育知识,发放新修订的《体育法》《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及相关科学健身宣传材料,倡导大家科学健身、增强体质,践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加优良的体育健身服务,定期邀请知名专家为本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健身爱好者授课,以此不断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建设,更好地发挥其体育指导、服务群众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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