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丨我省明确竞技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发布日期:2025-09-17 16:39浏览次数:次 信息来源:泰安市体育局

          现代竞技体育的竞争,从一定意义上说是教练员水平的竞争,高水平的教练员已经成为提升竞技体育竞争力的决定性力量。近日,山东省体育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山东省竞技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旨在进一步推动我省体育教练员职称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我省竞技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赋能加力。

  《标准条件》的修订是全面推动我省体育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一举,共分7章,包括总则、基本条件、学历和资历、专业理论成果和工作业绩成效、破格评审条件、运动员直接评审教练员职称条件和附则。

  《标准条件》坚持品德、能力和业绩的导向性、激励性,具有“坚持分类评价”“突出业绩导向”“规范名称和成绩”等特点。文件明确了省优秀运动队教练员和市县体校教练员申报竞技体育教练员职称的标准条件,确定了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条件要求,也明确了优秀运动员直接评审教练员职称条件。更值得一提的是,文件明确提出坚持“破四唯”“立新标”,着力打破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等“硬杠杠”和“一刀切”的做法,突出对工作实践成果的考量,更好发挥职称评价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

  《标准条件》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其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体育专业人才评价标准,加速构建高水平的体育专业人才队伍,推动山东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相关链接:http://ty.shandong.gov.cn/zwgk/zcwj/ltz/202508/t20250811_48418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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