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泰安市第二十二届运动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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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竞技体育发展水平,推广普及全民健身运动,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于2023年举办泰安市第二十二届运动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运动会开幕式于2023年9月在泰城举行,部分竞赛项目自5月份开始先期举行。 二、组别与项目设置 运动会设青少年组、全民健身组两个组别。 (一)青少年组(17项):田径、举重、国际式摔跤(自由式、古典式)、武术(套路、散打)、柔道、跆拳道、篮球、排球、足球、手球、乒乓球、羽毛球、射箭、拳击、幼儿基本体操、网球、游泳。 (二)全民健身组(11项):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气排球、广场舞、象棋、围棋、国际象棋、国际跳棋、航空模型、机器人。 三、参赛办法 运动会各单项比赛依照单项比赛规程执行。青少年组由各县(市、区)、功能区组团参赛;全民健身组由各县(市、区)、功能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单项体育协会(俱乐部)、驻泰高校等组队参赛。 各单项比赛采取集体组织报名方式,各参赛单位要按照单项比赛规程要求报名,并于赛前1天到各赛区报到。 青少年组联系人:陆宏达,联系电话:6289305; 全民健身组联系人:刘大伟,联系电话:6289327。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泰安市第二十二届运动会组委会(名单附后),负责协调解决运动会期间的有关问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负责组织安排比赛具体事宜。各参赛单位要健全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做好运动员选拔、组队、训练等各项参赛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有比赛承办任务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突出赛事主体,节俭、高效、安全地做好承办工作。市体育局、市教育局要认真制定竞赛规程,加强裁判员培训和运动员资格审查,精心组织实施各项比赛,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要做好运动会期间安全保障工作;新闻媒体要制定宣传计划,加大宣传力度,为运动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赛事纪律。各参赛单位要加强运动员教育管理,确保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竞技状态参与比赛;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和最严厉的措施,抓好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切实维护体育竞赛的公平公正。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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