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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参加2016年山东省“中国体育彩票杯”体操锦标赛斩获4金3银5铜

发布日期:2016-06-28 11:02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项目部

泰安参加2016年山东省“中国体育彩票杯”体操锦标赛斩获4金3银5铜

6月27日,参加2016年山东省“中国体育彩票杯”体操锦标赛的泰安代表队满载而归。在此次比赛中,14名运动员参赛并取得4金3银5铜的优异成绩。其中刘德志一人夺得6枚奖牌,包括男子11-12岁组个人全能、双杠、跳马、自由体操四项金牌,单杠银牌、鞍马铜牌;刘一非获男子13-14岁组自由体操、单杠两枚铜牌;王梓旭获男子八岁以下组吊环铜牌;吴奕璇获女子10-11岁组自由体操银牌、跳马铜牌;泰安代表队还获男子八岁以下组团体银牌。

本次比赛历时6天,在淄博市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体操馆举行。共有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济宁、泰安7支代表队135名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参赛。赛事规程规定,参赛运动员需具有山东省户籍或有资格代表山东参加全国比赛。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通过文化课统一考试并合格;男女13岁以上(含13岁)采用国际体操联合会颁发的《2013-2016年版体操评分规则》、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颁发的《2014-2017年体操特定规则》、《2014-2017年全国体操青年赛蹦床比赛评分规则》,男女12岁以下(含12岁)采用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最新版《中国少年儿童体操比赛规定动作及评分规则》进行评分。男子8岁以下组的运动员参加比赛的动作为男子8岁组动作,女子7岁以下组的运动员参加比赛的动作为女子7岁组动作。获得9-12岁各年龄段全能前三名的运动员可办理一级运动员,第四至六名可办理二级运动员。(刘静)

图为获奖运动员刘德志与教练员在赛场合影。

图为新泰代表队在赛场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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